(修訂版) 一、法定依據 (一)《城市綠化條例》(國務院令第100號)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訂〈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城[2009]157號)、《關于印發〈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申報管理工作規程〉的通知》(建城[2009]158號) 二、申請條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從事園林綠化施工的企業;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核準了園林綠化施工類營業范圍; (三)符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所列條件。 三、申報材料 (一)新申請、升級、延續,提交以下材料: 1、《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登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www.scjst.gov.cn),進入“電子政務大廳”在“四川省園林綠化企業管理系統” 中填報并打印;申請一級資質時還需同時登陸“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門戶網站(www.mohurd.gov.cn),進入“園林綠化企業管理系統”填報并打印一式四份)。 2、附件材料(申請一級資質一式二份) (1)企業工商營業執照、驗資證明和企業章程(需加蓋企業注冊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印章); (2)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新申請不提供); (3)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任職文件,身份證、職稱證書和職稱批準文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經濟、會計、統計類注冊資格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登記表》或考試合格證明)、畢業證書、勞動合同,近三個月包括養老、醫療、工傷等不低于三種以上險種的社保明細單和繳費憑證(需加蓋社保部門資料管理專用印章鮮章); (5)《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所列全部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和職稱批準文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經濟、會計、統計類注冊資格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登記表》或考試合格證明)、畢業證書、勞動合同,近三個月包括養老、醫療、工傷等不低于三種以上險種的社保明細單和繳費憑證(需加蓋社保部門資料管理專用印章鮮章); (6)《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所列全部中級以上技術工人的身份證、崗位證書、勞動合同,近三個月包括養老、醫療、工傷等不低于三種以上險種的社保明細單和繳費憑證(需加蓋社保部門資料管理專用印章鮮章); (7)企業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需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認定的企業固定資產明細)、財務決算年度報表和企業營業稅票(申請三級資質只提供最近一年的驗資報告和固定資產明細); (8)企業資質申請表所列的近三年綜合性代表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資料和結算書(附工程量清單)(新申請及三級資質延續除外); (9)企業苗圃基地自有土地證明或企業苗木生產培育基地合同期五年以上的租賃合同和近一年租金支付憑證(僅限申請一級資質提供)。 申請一級資質的企業,在按(4)(5)項提供材料時,中級以上職稱人員需提供個人簡歷。其中,園林專業高級職稱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其他職稱人員不需提供職稱批準文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以及經濟、會計、統計類注冊資格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登記表》或考試合格證明。 (二)企業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資質。除需按㈠條提供全部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獨立成冊): 1、企業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企業與原企業資產、人員、工程業績的分割情況)。 2、相關部門關于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的批準文件或股東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紀要。 3、企業改制、分立應提供改制、分立前企業近三年財務審計報表。 4、企業合并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原企業予以注銷的憑證;合并前各企業近三年的財務報表以及合并后的新財務報表。 5、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的驗資報告(附固定資產明細表)。 6、企業分立后,原企業仍需保留資質的,分立企業與原企業應同時申報。 四、其他要求 (一)附件材料采用A4紙裝訂成冊。附件材料應按上述所列申報材料順序列出詳細目錄和頁碼,并有目錄和分類編號。 (二)申請人要如實填報《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對其真實性負責。 (三)申報材料要清楚、齊全,出現數據不全、字跡潦草、印鑒不清、難以辨認的,資質受理部門可不予受理。 (四)以上申報材料均需提交復印件,并核驗原件(申請一級資質提交掃描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否則印件無效。 五、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需先登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www.scjst.gov.cn),進入“電子政務大廳”在“園林綠化企業管理系統” 中填報《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并打印。 (二)申請人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質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其中,中央、省級管理的企業直接向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 (三)市、州或擴權試點縣(市)建設行政(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在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初審完畢,在資質申請表內簽署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報送公函及企業全部申請材料(需加蓋初審部門騎縫章)上報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廳窗口。 申請材料由企業自行上報的,應經初審部門密封。 (四)住房城鄉建設廳進行審核,在承諾時限內將審核意見在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www.scjst.gov.cn)、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www.sczw.gov.cn)上公示。 (五)公示期結束后即在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www.scjst.gov.cn)、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www.sczw.gov.cn)上發布建設類企業行政許可審批決定的通告。 (六)凡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核的,由住房城鄉建設廳初審合格后,將初審意見和企業全部申請材料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七)準予許可的,于取件承諾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證書(見取件須知)。 六、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4個工作日。 七、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八、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 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028)86947761 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處:(028)86917319 2、投訴電話: 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028)86936179 86936381 住房城鄉建設廳:(028)85568206 3、網 址: 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www.sczw.gov.cn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www.scjst.gov.cn |